南平中院领导接访告示
为进一步完善领导接访工作,南平中院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行新的“四全一选大接访”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领导带班接访。中院实行院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轮流带班接访制。每个工作日由一名院领导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处理接待当事人及群众的来访。立案庭为本院日常接访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涉法涉诉当事人及群众来访的登记、接访、交办、督办等工作。
集体大接访。每日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为院领导集体大接访,由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及相关业务庭室负责人参加。接访地点设在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对信访案件数量较大的基层法院,中院每半年开展一次院领导集体下基层大接访活动。
及时办理信访件。对当事人及群众来访能够当场答复、解决的,当场答复、解决;不能当场答复、解决的,或需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的,由院领导接访后批示转办,相关部门或基层法院在两个月内办结,并向信访人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