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院定于二O一八年八月十三日下午十七时整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毛荣才与刘金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2、 本院定于二O一八年八月十三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三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厦门市恒荣共创贸易有限公司、福建武夷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3、 本院定于二O一八年八月十三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魏淑英与南平市建阳区龙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
4、 本院定于二O一八年八月十三日上午十时整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潘瑞友与刘学明合伙协议纠纷一案。
5、 本院定于二O一八年八月十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武夷新区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陈世长与林希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