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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7年)
作者:Bgs  发布时间:2018-01-22 16:30:17 打印 字号: | |

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9日在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黄石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的主要工作

    2017年,南平中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9562件,审执结54575件,其中,中院受理5373件,审执结5230件。全市法院审判质效综合指数位居全省法院第二位,中院结案率位居全省各中院首位。

    一、依法惩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全市法院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330件,判处罪犯3845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227人,其中限制减刑3人。适用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和免予刑事处罚1715人。

    有力打击刑事犯罪。严厉惩处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等严重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05件,判处罪犯651人,审结“醉驾”、涉枪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911件,判处罪犯925人。从重惩处毒品犯罪,审结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犯罪案件330件,判处罪犯388人。依法惩处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案件76件,涉案金额6187万元。其中,被告人湛祥群等8人冒充福利彩票中心工作人员拨打诈骗电话,骗取68名被害人200余万元,严重危害社会,被依法判处刑罚。从严惩处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59件,判处罪犯93人,其中,龙岩市委原书记黄晓炎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

    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注重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健全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社会调查、社区矫正等机制。持续开展“法官进校区”、反校园欺凌、模拟法庭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加大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依法公正公开审理减刑、假释案件1782件,裁定不予减刑39件、不予假释11件,促进罪犯改造。

    二、积极作为,服务保障中心工作

    服务保障“百日攻坚”和“四比六促”,制定出台服务保障市委重大决策的实施意见。坚持“公正、高效、便捷”原则,加强巡回审判,派出法官深入项目一线就地答疑解惑、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原则,审理建设工程合同、拆迁安置、权益分配等纠纷案件620件,保障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股权转让等纠纷案件9969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坚持“重重整、轻破产”原则,审理破产案件21件,推进21家困难企业重整。中院首次公布全市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坚持“依法保护创业创新”原则,实行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模式,审结侵犯著作权、商标权等案件336件,同比上升1.75倍,调撤率达66.37%。中院审结109件驰名商标“千里马”玻璃胶被侵权纠纷案件,判令侵权人赔偿80余万元,保护了南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服务保障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全市法院审结污染环境、非法采砂、破坏耕地等犯罪案件180件,其中,责令补种、管护林木1638亩,投放鱼苗48万尾,促进生态修复。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中院与市政府制定《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协作执行联动机制》,法院与国土、林业、水利、环保等部门在环境资源案件修复中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形成治理合力。大力推进生态司法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中院和光泽法院在习近平总书记亲植树所在地杉关共建的生态司法教育实践基地,自去年6月5日开放以来,已接待来自海内外的社会各界人士70余批1000余人次,取得了集“生态理念传播、生态成果展示、生态法治教育、生态文化推广”于一体的良好效应,顺昌、政和等基地亦相继建成开放,全市法院生态司法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三、坚持司法为民,切实保障合法权益

    依法调处民事纠纷。坚持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市法院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7933件,标的额95.99亿元。注重家事审判,构建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一体化模式,审结婚姻家庭、抚养继承等家事案件3622件,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注重民生保障,审结劳动争议、交通运输、医疗等民生纠纷案件2935件,为746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1692万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注重服务“三农”,审结涉及农村土地、林地流转、宅基地纠纷等案件155件,推进乡村治理。注重涉军维权,审结涉军案件11件,保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加强行政审判。继续实施行政案件跨区域管辖和集中管辖机制改革,全市法院审结涉及城建、资源、社会保障等行政纠纷案件1107件。深化府院良性互动机制,中院与市政府召开第二次府院联席会议,推进金融风险防范和生态环境保护。规范司法建议办理,加强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交流和互动。推进行政公益诉讼,审理由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2件。浦城法院审结全市首例生态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去年6月,中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行政审判工作审议意见情况,获得满意通过。

    优化司法服务。发挥基层一线作用,各县(市、区)法院审结案件49345件,占全市法院审结数的90.42%,其中18个人民法庭审结案件7717件,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中院与浙江衢州、江西上饶、安徽黄山等8个中院,松溪、政和法院与浙江庆元法院建立司法协作机制,保障省际平安和谐。发挥信访机制作用,坚持领导每日常态接访和每月集体大接访,落实律师参与化解、依法终结信访等制度,全市法院处理来信、来访1753件,化解重点涉诉信访案件151件,化解率位居全省法院第二位。发挥法治宣传作用,利用官方微信、微博、政务网站等平台及时推送重要司法信息和重大典型案例,制作普法宣传片、微电影、微视频,开展以案说法、法律咨询、法院开放日等活动,提升公民法律意识。邵武、延平法院以真实案例为素材拍摄的微电影《家事法庭》《胖官》,分别获得全国电视法制节目一等奖和全省政法系统微视频大赛一等奖。发挥司法救助作用,全市法院准予1430名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023.4万元,向158名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和涉诉信访人发放救助金246.7万元,让诉求合理的困难群众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发挥司法助力脱贫作用,妥善审理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相关的各类案件1158件,保障扶贫政策落实。

    四、加大执行力度,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

    2017年,是“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2624件,执结19835件,结案率87.67%,执行到位标的额22.2亿元,中院被评为全省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强化集中统一执行,开展涉金融、涉民生案件和“扣车”“腾房”“拘留”等专项执行活动,依法惩治拒不执行裁判行为,共司法拘留176人,追究刑事责任15人,向人大、政协、纪委、组织部、政法委报送机关事业单位涉执工作人员275人次。强化部门联动执行,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南平市构建诚信社会 完善执行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和惩戒机制建设,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开从电视、网络扩展到车站、商场等公共场所,全市法院公开失信被执行人5829人次,逐步形成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强化执行工作创新,延平法院与保险公司建立执行悬赏机制,建阳、建瓯法院实行集约、分段执行模式,武夷山、浦城法院联合交警部门扣车98辆,光泽法院与税务部门建立执行协作机制,松溪法院联合电业、水务部门采取措施,促进执行。强化执行信息化建设,全市法院升级改造执行指挥中心,充分运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共查询、冻结存款5.67亿元、房产2484处、车辆2479辆。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

    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2017年,司法体制改革攻坚克难,稳步推进,改革力度前所未有,成果显著。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制定审判权力和职责清单,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落实裁判文书签署签发机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全市法院组建新型审判团队81个,入额院、庭长带头主审案件、带头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30963件,占56.73%,同比增长45.52%。认真落实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定岗,职责更加明确,全市法院严格条件,平稳有序遴选员额法官389人,80%以上人员向办案一线集中,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认真落实司法职业保障,成立法官考评委员会和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人财物省级统管有序推进。顺昌法院开展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管理层级和审判职能进一步优化。

    统筹抓好综合配套改革。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落实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对5件案件启动非法证据排除,85名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深化“分调裁”机制改革,推进“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诉前化解各类纠纷900件,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2965件,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44.86%。中院设立詹红荔调解室开展诉前调解,延平、建阳法院被确定为全省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深化司法公开机制,健全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全市法院所有审判法庭接入中国庭审公开网,网络直播庭审1506场,公开裁判文书32568份,发布执行信息4万余条,文书上网结案比位居全省法院前列。深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行网上立案、远程开庭等智能服务,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8.5%。全市法院全面启动案件卷宗电子化和历史档案数字化建设,实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电子卷宗完成率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院,提升队伍素质

    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的建设,深化“4150”党建工作机制,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队伍建设有效融合,被省直机关工委评为全省机关党建创新项目三等奖。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在“12.4”国家宪法日,组织新任命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增强宪法意识。坚持典型引领,深化向廖俊波、詹红荔、黄志丽等同志学习,举办第二届“詹红荔式”好集体、好法官评选活动,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延平法院少年庭分别被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和“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涌现出了“见义勇为模范”陈群、“廖俊波式好干部”刘小华和“全省优秀法官”张丽等先进典型,全市法院共有28个集体和116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提升司法能力水平。强化岗位练兵,深入开展执法办案竞赛活动,注重在审判执行一线锤炼、考察干部,表彰优胜团队、办案标兵和先进集体。强化审判管理,促进公正高效均衡结案,集中清理各类长期未结案件686件,全市法院各类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58%,一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占92.5%,二审后达到99.7%。强化教育培训,组织培训16批次,选送最高法院、各大院校培训158人次。加强审判指导,采取庭审文书评查、青年法官传帮带、双向挂职交流等措施,提升综合素质。加强文化建设,开展“辩法论治”学术沙龙、“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法治信仰”全员读书等活动,建设学习型法院。

    维护司法清正廉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一岗双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内部监督,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认真梳理司法改革形势下新的廉政风险点,健全防控机制。落实上级巡视巡查整改要求,改进司法作风。健全司法“大督察”机制,开展网上督察、明察暗访、效能检查等99次。中院开展对建阳、邵武、顺昌法院的第二轮司法巡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有案必查、绝不姑息,全市法院查处违纪人员5人。

    七、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监督,改进法院工作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决定》,及时向市委报告重大工作事项。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落实好人大决议和常委会审议意见。去年9月,中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执行工作情况。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向联络工作机制,走访各级代表、委员700余人次,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等160余次。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和提案,中院办复代表建议2件、委员提案2件。推进司法民主,健全人民陪审员制度,全市629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7533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93.73%。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抗诉案件和检察建议。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支持律师依法履职。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主动接受舆论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审判质效有效提升,司法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队伍建设稳步向前。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以及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各地审判质效水平还不平衡,司法便民利民举措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距离;司法体制改革中的一些配套措施落实还不够到位,新型审判团队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信息化建设任务艰巨;纪律作风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个别人员素质不高、作风不正,甚至违纪受到处理。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2018年的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全市法院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坚持司法工作目标主线,全面推进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和司法改革等各项工作,为新时代南平绿色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一)坚持依法履职,服务保障大局。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南平、法治南平建设。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和防范风险,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强化执行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力争以优异成绩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加强生态司法保护,全面完成“一院一基地”建设,服务保障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水美城市”建设。

    (二)坚持司法为民,优化司法服务。健全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强化便民利民措施,充分发挥基层法院在审判一线的作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加强信息化与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深度融合,提升办案质效。深化“七五”普法,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法治素养。

    (三)坚持深化改革,维护公平正义。继续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激发改革的内生动力。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与侦查、检察机关以及新成立的监察委员会的协调衔接,统一证据标准,提高审判水平。继续深化“分调裁”机制、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推进高效便捷审判。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深化“4150”党建工作机制,坚定理想信念。持续开展向廖俊波、詹红荔、黄志丽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着力建设高素质法院人才队伍。坚持反腐败“零容忍”,狠抓作风纪律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维护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法院决心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以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忠诚履职,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为加快建设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南平中院
责任编辑:B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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