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张友,男,身份证号码:3521011976****5810,住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埂埕村前街48号,案号:(2018)闽07执206号,标的:1.69万元,执行法院: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2、李云飞,男,身份证号码:3507821997****153X,住福建省武夷山市武夷下梅村兴梅路53号,案号:(2018)闽07执233号,标的:1.4万元,执行法院: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3、谢璐,女,身份证号码:3507831992****1524,住福建省建瓯市东峰镇东峰村上林街56号,案号:(2018)闽07执240号,标的:20万元,执行法院: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4、张明华,男,身份证号码:3507831984****8515,住福建省建瓯市龙村乡小汴地村,案号:(2018)闽07执245号,标的:0.6万元,执行法院: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5、彭火才,男,身份证号码:3507821975****3019,住福建省武夷山市五夫镇大将村大干巷3号,案号:(2018)闽07执241号,标的:1.35万元,执行法院: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6、周海奇,男,身份证号码:3507821985****4513,住福建省武夷山市岚谷乡岚谷村下江陈34号,案号:(2018)闽07执236号,标的:0.5万元,执行法院: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7、姜燕飞,女,身份证号码:3507221983****0626,住福建省浦城县水北街道陈源村陈源6号,案号:(2018)闽07执212号,标的:1.69万元,执行法院: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8、兰素华,男,身份证号码:3521211973****1317,住福建省顺昌县城南中路99号-1,案号:(2018)闽07执193号,标的:4.33万元,执行法院: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9、陈招建,男,身份证号码:3507021982****7112,住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108号旺辉江景名苑3幢1302室,案号:(2018)闽07执182号,标的:3万元,执行法院: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