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院定于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黄耀宸,被上诉人周锡强、李双英、蔡兰妹、张樟英、张秀珍、吴春平、吴延贵、叶荣明、虞琴月、陈奶良、吴爱芳、周福兴、黄玉芳、梁小英、徐顺凤、蔡大茂、张辉、蔡新儿、曹福宝、赵先贵、蔡旺凤、颜志红、王格香、陈建兰、梁翠梅、刘奕财、詹松林、游上科、林少平、吴正平、江卫平,原审被告黄建生、张美兰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
2、本院定于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蔡邦书,被上诉人廖承智委托合同纠纷一案。
3、本院定于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陈希清,被上诉人南平市延平区水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劳动争议一案。
4、本院定于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下午十五时整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福建省武夷山市宏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武夷山市华隆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