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院定于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六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福建南电股份有限公司,被告铅山县伦潭水利枢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2、本院定于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六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福建南电股份有限公司,被告贵州三都宏茂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3、本院定于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六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邵武市大昌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被告邵武市中心粮库建设项目部、邵武市粮食局合同纠纷一案。
4、 本院定于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六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武夷新区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福建佳净水处理工程设备有限公司,被上诉人福建和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