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院定于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林德金,被告陈泽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2、本院定于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三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范继勋,被上诉人杨小平抚养费纠纷一案。
3、本院定于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国电远鹏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上诉人福建引力能源有限公司技术咨询合同纠纷一案。
4、本院定于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十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国电远鹏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上诉人福建引力能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5、本院定于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吴小樵、吴一鸣、吴雅琴,被上诉人张祥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