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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身边的典型 刘小华:“廖俊波式好干部”
  发布时间:2019-10-12 11:44:16 打印 字号: | |



刘小华,男,1972年2月出生,1992年8月参加工作,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现在顺昌县人民法院审管办从事案件评查工作。

个人荣誉

2000年5月获“1999年度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称号

2004年12月被南平中院授予“个人三等功”

2006年1月被福建高院授予“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

2007年9月被南平中院授予“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办案能手”

2010年6月被南平中院授予“个人三等功”

2012年6月获“2010-2012年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014年10月获“第九届南平市‘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

2016年5月获“第十届全国五好文明家庭”

2016年7月获“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017年10月获“廖俊波式好干部”称号



刘小华同志1995年进入顺昌法院工作以来,踏实工作、勇挑重担、敬业奉献,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不断践行着一心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为实现维护社会安定和谐的民商事审判职能贡献自己的力量。在多年的法院工作中,刘小华同志共计办案一千五百件,评查案件近三千件,积累了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成为一名受领导满意、同事肯定、当事人认可和社会各界称赞的优秀人民法官。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刘小华同志非常热爱本职工作,他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000年6月,年富力强的他却被确诊为鼻咽部恶性肿瘤,同年,妻子又因单位效益不佳而下岗。面对残酷的现实,他也曾一度惶恐、悲观和绝望过,但无论病魔给他带来多大的痛苦和压力,生性倔犟的他不愿屈服于命运的安排,就在放疗期间,刘小华还取得了中央党校法律本科文凭。2001年3月,身体刚有好转,就不顾医生、家人、院领导和同事的劝阻,坚持回到工作岗位。重返岗位9个月,他结案40件,结案标的400余万元。

坚守底线,公正廉洁

刘小华同志珍惜法官名节,爱护法官声誉,坚守清正廉洁的底线。在生活中安于清贫、甘愿寂寞,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在工作中依法办案、廉洁自律,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妥善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所办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信访,出色地履行了一个人民法官的职责。

他总是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尽量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在审理冠达木业公司诉郑坊木制品厂租赁合同纠纷案中,他连续放弃两个周末的休息时间加班,以一案并调四案,及时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受到了县、乡政府的好评。面对亲情挑战和金钱诱惑,他认法不认情,认理不认钱,以一个共产党员的高尚品德坚守住了公正、廉洁的司法原则。

踏新征程,创新业绩

近年来放射治疗的副作用不断出现,先是舌下神经损伤、舌头萎缩,后由于长期没有得到很好的休息,喉颈部相继又出现了声带麻痹,软腭受限等症状。由于声带功能衰竭,发音困难,同样的一件事,他要付出比常人更多的精力去完成。他常说:“我现在不是担心我的身体会怎么样,我担心的是工作做不完怎么办。”

因放射治疗所带来的副作用导致刘小华同志声带麻痹、发音困难,2015年9月,他被调至审判管理办公室工作,从审判一线到审判管理岗位,一切从头开始,他不畏艰难困苦,敢于拼搏,重新学习审监业务。2015年9月至2019年6月,共评查民商事、执行案件计近3000件,评查法律文书200余件次,评查中院发改案件50余件等,对每个有瑕疵的案件做到一案一表,要求承办法官予以整改,坚持每个季度撰写质量评查,为提升本院民商事审判绩效作出贡献。

 


 

 
责任编辑:b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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