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院定于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下午十五时整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福建南电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四川玉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2、本院定于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上午十时整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何敢光、薛建平与被上诉人王东胜、原审第三人建瓯市小松镇上元村民委员会合伙协议纠纷一案。
3、本院定于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范贵宝与被上诉人王可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4、本院定于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魏有生滥伐林木罪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