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南平市延平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福建省文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2、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福州世茂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林文芳、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詹梓龙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
3、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上午十时整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黄海、陈志峰与被上诉人徐丹、福建省奥格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4、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刘学建与被上诉人叶旺泉、汤永枝、叶正荣、叶顺青、陈仕芳、陈子彬、陈生信、吴兰英生命权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