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李红、武夷山华侨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国营福建省武夷山华侨农场合同纠纷一案。
2.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下午十五时整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利惠公司(LEVI STRAUSS & CO.)与被告厦门夏商百货集团南平有限公司、广州市林圆服饰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3.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和县看守所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尤二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