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陈永福与被告陈建胜、邓秀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2.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政和县熊峰茶厂、政和县国土资源局、政和县石屯镇人民政府、政和县环境保护局其他行政管理一案。
3.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福建省腾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南平市安延水电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4.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上午十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王广顺与被上诉人福建贤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一案。
5.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陈心文、邵武市桂林余山电站与被上诉人黄进、朱海砂、徐长松合伙协议纠纷一案。
6.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朱洪兰与被上诉人郑仕尧、宋开莉赠与合同纠纷一案。
7.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上午十时十分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邱秀芝与被上诉人张秋兰、马昌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8.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武夷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符永强、张元旺与原审被告人曾建安盗伐林木罪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