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三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南平市融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南电股份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
2.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三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暨谊珠、何广茂与被上诉人周群、林桂芳、原审被告何传辉物权保护纠纷一案。
3.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三日上午十时整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王桂春、翁财祥合同纠纷一案。
4.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三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三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曾丁水盗伐林木罪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