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七月二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南平建工武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省武夷山旅游文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2.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七月二日上午十时整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张圣全与被上诉人叶树钦、彭仁钦、蔡灼玉、叶厚辉、叶丽仙、叶小辉、吴松寿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
3.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七月二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林毅与被上诉人南平市建阳区华盛混凝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4.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七月二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黄媛与被上诉人高孝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5.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七月二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潘德兴、被上诉人许懿、许荣妹、许荣进交通肇事罪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