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南平市三和五交化经营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2.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延平区茫荡镇阳光新村筹建处与被上诉人延平区茫荡镇阳光新村业主委员会、原审被告高小春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
3.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南平天禾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杨连文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4.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上午十时整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南平市凌隆农机服务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福建白水洋兰花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
5.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三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郑梅英与被上诉人刘桂金抚养费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