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六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李小勇与被告福建弘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瓯市中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2.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六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昆明远方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与被告吴生妹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3.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六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昆明远方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与被告吴生妹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4.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六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昆明远方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与被告吴生妹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5.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六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福建福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福建省同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6.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六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陈伟娟与被上诉人福建省南平市华翊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吴平中合伙协议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