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三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吴群与被上诉人南平市建阳区华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2.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下午十六时整在本院第三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吴群与被上诉人南平市建阳区华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审被告谈晓天合同纠纷一案。
3.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中心支公司与被上诉人陈丽玉、李富豪、李国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4.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万萌与被上诉人杨铭钱、徐立兵合同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