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叶邦冬与被告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政府其他行政管理一案。
2.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福建省长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建瓯市竹海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3.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三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再审申请人陈民法、钱骅、黄精博与被申请人福建鑫九隆工程有限公司、武夷山市龙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4.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三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黄美容与被上诉人邱金兰、陈金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