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下午十五时整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郑天宇与被上诉人建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审第三人建瓯市新我家大酒店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一案。
2.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张建清与被告王聪海、肖冬梅、王建斌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一案。
3.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上午十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万和平与被告王聪海、肖冬梅、王建斌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一案。
4.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邵武市具隆文体用品商行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
5.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邵武市具隆文体用品商行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
6.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邵武市具隆文体用品商行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
7.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邵武市具隆文体用品商行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
8.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上午十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武夷山市新华顺便利店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
9.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上午十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武夷山市新华顺便利店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
10.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上午十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武夷山市新华顺便利店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
11.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上午十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武夷山市新华顺便利店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
12.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下午十五时整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武夷山市众喜贸易有限公司、衢州豪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13.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下午十五时整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武夷山市众喜贸易有限公司、衢州豪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14.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上午十时整在本院第三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林文斌与被上诉人魏维民、原审被告姜武斌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15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吴芳菊、吴鲜艳、伍江艳、伍贵水与被上诉人李启富相邻关系纠纷一案。
16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下午十五时整在本院第三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林月平与被上诉人陈刚合伙协议纠纷一案。
17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浦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案。
18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陈慧青与原审被告人董琼旺、方晓敲诈勒索罪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