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其他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蔡华添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案。
2、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三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罗松青与被上诉人詹火珍合同纠纷一案。
3、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苏友宜与被上诉人高红梅、原审第三人陈仕剑委托合同纠纷一案。
4、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张欣琴、黄秀婴与被上诉人陈仁松、原审被告陈登平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