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南平市武夷新区管理委员会与被告福建金柏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2、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范曲婷与被上诉人彭光君离婚纠纷一案。
3、 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三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吴芳菊、伍贵水诉被上诉人邵武市自然资源局、原审第三人李启富、马永香房屋所有权登记一案。
1、 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南平市武夷新区管理委员会与被告福建金柏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2、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范曲婷与被上诉人彭光君离婚纠纷一案。
3、 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三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吴芳菊、伍贵水诉被上诉人邵武市自然资源局、原审第三人李启富、马永香房屋所有权登记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