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武夷山前程传媒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2、 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三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陈振春与被告周生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3、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胡特能与被上诉人南平市建阳区建合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4、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黎军与被上诉人福建武夷山添宏极地海洋公园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5、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上午十时整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袁秀清与被上诉人曾小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6、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朱月爱与被上诉人李书丰离婚纠纷一案。
7、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武夷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加仁故意杀人罪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