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下午十五时整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李良雄与被上诉人陈新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2、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康圣群与被上诉人刘信荣、原审被告程杰、曾荣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3、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建瓯市锦春果蔬专业合作社与被上诉人三明市华宏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4、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孙峰与被上诉人季秉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5、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胡梅、胡鑫与被上诉人向云芬抚养费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