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姚之新与被告刘范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2、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张凤、原审被告张发忠信用卡纠纷一案。
3、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张小喻与被上诉人严沛、丁桂兰、田汉兰、原审被告魏福民不当得利纠纷一案。
4、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张孟年与被上诉人福建省国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登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一案。
5、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三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王峰与被上诉人丁玉秀离婚纠纷一案。
6、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下午十五时整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审被告人余文超、林秀霞、张小兰、荣俊杰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