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八月五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延平区惠万家日用品超市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
2、 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八月五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刘桩、刘林锋、廖友仙、刘汉标、陈秀红与被上诉人邓伦凑、邓明越、邓雪芬、陈碎凤、胡允待、徐世美、蒋麦芳、蒋建湖恢复原状纠纷一案。
3、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八月五日上午十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潘丽红与被上诉人陈新明、刘成峰合伙合同纠纷一案。
4、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八月五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李红倩与被上诉人南平市延平区东颜贸易有限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5、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八月五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分公司与被上诉人张寿高、袁裕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6、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八月五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武夷山泓云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福建新华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7、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八月五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尹超、黄秀金、叶城妹、吴阿妹、吕雯佳与原审被告人赵玉苹、陈银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