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六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刘宝国与被告中城投集团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瓯市财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2、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六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林丹梅与被告李名扬技术合同纠纷一案。
3、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六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林丹梅与被告李名扬技术合同纠纷一案。
4、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六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和县看守所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伊观君、李流荣与原审被告人倪连有、倪生贵、范良才、林荣弟、倪生碧、倪生祥、倪生忠、倪生华、张焕胡敲诈勒索罪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