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与被上诉人福建卓乐智能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
2、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福建省南平市盛源食品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南平市维源食品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南平城矿物质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
3、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三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谢资宝诉被告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