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有书(南平)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系列案47件。
2、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王志红、陈鸿雁与被上诉人龚锡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3、 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下午十六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瓯市看守所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江载福、龚昌贵、刘建财、阮希杰、张盛礼、阮希荣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