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南平市生态环境局与被告雷宝设、张鸣桑、谢贤美、江进贵、江进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一案。
2、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福建求拓律师事务所与被上诉人浦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审被告浦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临江信用社委托合同纠纷一案。
3、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上午十时整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福建求拓律师事务所、浦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委托合同纠纷一案。
1、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南平市生态环境局与被告雷宝设、张鸣桑、谢贤美、江进贵、江进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一案。
2、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福建求拓律师事务所与被上诉人浦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审被告浦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临江信用社委托合同纠纷一案。
3、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上午十时整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福建求拓律师事务所、浦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委托合同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