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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7日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02 17:43:16 打印 字号: | |

       1、本院定于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郑和平与被告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顺昌县兴顺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福建省永泰县安信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莆田民协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2、本院定于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下午十五时整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邵武市洪墩清梅食杂店侵害商标权纠纷系列案。

       3、 本院定于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陈章光与被上诉人石启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4、本院定于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林会鸿诉被告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一案。

       5、本院定于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上午九时二十分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何绍财诉被告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一案。

       6、本院定于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上午九时三十五分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何尔宁诉被告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一案。

       7、本院定于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上午十时十五分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何金云、吴光辉、吴明烽诉被告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一案。

       8、本院定于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上午十一时整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黄蕊平诉被告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一案。

       9、本院定于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上午十一时二十五分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何细潘诉被告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一案。

      10、本院定于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上午十一时四十五分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何细潘、何绍财诉被告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一案。

       11、本院定于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下午十五时二十分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何尔宁诉被告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协议一案。

       12、本院定于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下午十五时三十五分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林会鸿、阮巧妹、林洁诉被告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协议一案。

      13、本院定于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下午十五时整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何绍财、李秋爱、何尔东、何玉芳诉被告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协议一案。

      14、本院定于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下午十五时四十五分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黄蕊平、黄珑、黄峰诉被告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协议一案。

      15、本院定于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下午十六时整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何金云、吴光辉、吴明烽诉被告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协议一案。

     16、本院定于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下午十六时二十分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何细潘、何友、何春容诉被告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协议一案。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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