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院定于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一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吴莺、易佳乐、龚双修、张乐一与被上诉人张友松、林世养继承纠纷一案。
2、本院定于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一日上午十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游良胜与被上诉人詹秀华离婚纠纷一案。
3、本院定于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一日下午十五时整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孙福锦强奸罪一案。
4、本院定于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一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浦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汤旭华、周世清、被上诉人周夫标交通肇事罪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