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院定于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二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福建龙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建瓯奥能置业有限公司、第三人福建万峰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2、本院定于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二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姐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武夷山市蜕别百货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3、本院定于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二日下午十五时整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周连榕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系列案。
1、本院定于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二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福建龙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建瓯奥能置业有限公司、第三人福建万峰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2、本院定于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二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姐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武夷山市蜕别百货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3、本院定于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二日下午十五时整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周连榕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系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