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院定于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六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南平市人民检察院与被告尤二洋、孙凤、姜永珍、叶增辉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一案。
2、本院定于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六日下午十六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安吉县农业农村局茶叶站与被告新昌县双彩乡大佛玉龙茶厂、南平市建阳区亭茗茶叶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3、本院定于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六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建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叶林华与被上诉人福州蓝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
4、本院定于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六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福建章诚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李卫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