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政和法院通过以“债转股”的方式将8150万元债务转为股权。至此,一起涉及企业的债务得到100%化解,企业得以成功引入资金,再次投入生产。
企业从资不抵债,到起死回生,政和法院以“债转股”的方式巧妙妥善化解企业数千万债务,妥善处置不良资产,既定分止争,依法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提升涉民营企业及民生案件执行成功率,实现法律效果,又为企业重新注入活力,助力企业走出困境,为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实现社会效益。
商海试水沉浮难定
2009年,在政策的吸引下,政和县的何某非在父亲何某礼的支持下,怀揣着在竹木行业干一番事业的梦想,着手经营一家竹木企业。
然而,竹木生产销售并非何某非想象得那么简单,就在他憧憬美好景象时,公司却出现了危机。由于经营不善,公司很快陷入资金链断裂的风险,为了维持生产,父子俩向周边亲朋好友筹措资金,但却未能缓解危机,最终公司淹没在了汹涌的商海中。
一家企业的倒闭往往容易引起连锁反应,产生一系列纠纷。一夜间,工程建设方、借款人纷纷找上门。此时,他们发现何某非早无偿还能力,无奈将该公司与何某非告上法庭。
2016年,政和法院执行局陆续收到8件涉该公司与法人何某非民间借贷系列纠纷案件,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陷入困顿局面
“刚接手案件时,我们把它当成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办理,后来通过了解,该公司涉及纠纷多,企业已经面临资不抵债的情况。我们第一时间查封该公司并冻结相关资产,对系列案件进行债务清理。经统计,该公司除了涉及8个民间借贷案件之外,还拖欠了3项工程款,共欠11名债权人本金及利息8150万元。”政和法院执行法官杨建明告诉记者。
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文书,并采取相关查控措施。经查询得知,除了生产厂房和生产设备,被执行人已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该企业占地面积共计100亩,由于所盖厂房尚未经过相关部门验收,涉及该公司债权人关系复杂,且因债务长期无法追偿,债权人们便将该企业部分厂房租赁给不同类型的企业用于生产,将部分土地租赁给多家餐饮大排档,强制清场工作存在较大阻碍。
在执行过程中,法官还了解到被执行人何某非的父亲何某礼不幸身患肝癌,何某礼名下的另一家企业也同样面临困境,涉及多件执行案件,加之巨额外债,一家人生活早已陷入困境。
一边是申请执行人拿不回工程款和借款本息的心急如焚,另一边是被执行人的困窘,执行法官认为,如果依法依规采取司法拍卖手段,虽然简单有效,但由于企业规模大、价值总量高,可能导致拍卖流拍,从而不能充分保障申请人的权益,不能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执行效果。
“生死考验”遇到转机
涉及该公司的系列案件是政和法院涉民营企业、涉民生执行难案件。2021年10月,何某非的父亲何某礼不幸因病过世,“结案”是何某礼生前的愿望,也是执行法官的办案目标。
“该案一日不结,我们的执行一天不止。”杨建明坦言,“在办案过程中,我们从实地走访了解该公司的建设和生产规划都不错,如果直接采取强制措施,无异于‘杀鸡取卵’,如果引入新的投资人,那么该企业再次焕发生机不是没有可能。‘涸泽而渔’不如‘放水养鱼’,我们当即决定转变执行思路。”
想要养活一池鱼,先要养活一池春水。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充分尊重债权人与被执行人自身的意愿,通过以“债转股”的方式将8150万元债务转为股权,11个债权人按比例持股,并积极引导意向投资人受让申请执行人债权,最终占股最大且资金实力较为雄厚的债权人范某宝同意受让叶某、颜某华、李某强等7人名下股权,合计占股82.274%。
至此,涉及该企业的债务得到100%化解,企业得以成功引入资金,再次投入生产。
“我们执行法官就是职业‘养鱼人’,把商海里出现法律问题的企业‘打捞上岸’,经过精心治疗,待到恢复活力后再重新放回商海,让‘鱼儿’自由自在遨游在海洋里。”这是政和法院执行法官对自己职责的描摹,他们说,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时,要善于把自己当做“养鱼人”,用创新的理念激活“一池春水”,把“小鱼”养成“大鱼”,回归大海时才能抵抗汹涌的风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