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7日在南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陈茂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主要工作
过去五年,是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跃上新台阶的五年,也是人民法院工作取得显著进步的五年。中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和省法院具体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市五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牢记“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着力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富美新南平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五年来,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88090件,办结286090件,同比上升23.82%和26.50%;中院受理29144件,办结29048件,上升23.97%和24.17%。2021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63347件,办结61727件,同比上升12.62%和16.68%;中院受理6951件,办结6857件,上升31.20%和32.76%。全市法院高质量跃升发展(“2345”)工作思路稳步落实,审判质效连续五年位居全省前列,司法保障大局积极有为,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队伍和品牌建设成效彰显,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不断增强,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司法保障全方位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超越
提档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两山”理念,完善生态司法组织、制度、保护、共治“四大体系”和“生态司法+”衔接机制,一审审结生态案件2943件,生态司法持续走在全省前列。升级生态司法“南平模式”,出台全方位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行动方案和26项举措,助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典范”。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一审审结生态刑事案件1193件,追究刑事责任1846人,浙江晋巨公司等污染环境案和伍瑞华等人盗伐滥伐林木案入选全国法院典型案例。支持生态公益诉讼,审结案件90件,人民日报专题报道中院全国首例由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推行“碳汇”认购、增殖放流、巡山巡河等替代性修复和异地修复方式,48名被告人主动认购碳汇51.1万元、补种林木521.3亩、投放鱼苗248万尾。保障武夷山国家公园建设,中院首创设立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和巡回审判法庭,武夷山法院首创设立国家公园人民法庭,与建阳、邵武、光泽法院设立国家公园巡回审判点,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全面增强。持续打造10个集理念传播、成果展示、法治教育、保护体验、文明推广于一体的生态司法教育实践基地,接待2.2万人参观学习,3个基地获评“全省生态环境司法十佳体验基地”。推进自然与文化原生态一体保护,设立驻河长办、林长办法官工作室和朱子文化、茶文化、红色文化保护法官工作室,协同闽浙相关法院保护两省边界廊桥文化遗产,助力文脉赓续与历史传承。
提速营造法治营商环境。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出台提速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和40项举措,一审审结商事案件97867件,标的额311.91亿元,依法安商、便捷暖商、平等护商、自治尊商、善执惠商。优化司法程序,协调推行送达地址确认机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以竞价方式选定鉴定机构,减少诉讼时限、降低费用成本。优化破产处置,与市政府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和执行工作协调联动机制,设立企业破产援助资金,落实“执破直通”,移送破产审查85件,办结破产重整6件,化解债务28.63亿元,推动5家“僵尸企业”退出市场、6家企业脱困重生。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一审审结金融、民间借贷案件41560件。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一审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453件,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武夷岩茶某知名品牌被侵权案入选全省十大知识产权案例。与闽东北协同发展区法院加强协作,护航福建“三茶”融合发展。坚持善意文明执行,依法适用“活封”“活扣”措施,确保涉执企业正常经营,让执行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保护高水平对外开放,办结涉外、涉台港澳、涉侨民商事案件608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拓展司法服务,政和法院设立“服务‘三茶’法官工作室”,顺昌法院设置“司法惠台联系点”,浦城法院创新“法律特派员”制度,积极提供“订单式”服务。
提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中院和延平、建阳、邵武、松溪法院深化行政案件跨区域管辖改革,一审办结行政案件1650件、非诉行政案件2537件。加强府院联动,落实府院联席会议制度,与市司法局出台促进依法行政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共同行动方案和21项举措,设立行政争议预防调处中心,强化案件审理地、争议发生地和当事人所在地法院联动,促进行政争议有效化解。强化事前合法性审查,推动规范行政决策和行政协议程序,保障重点领域、项目建设。依法支持“两违”整治,参与建立“两违”治理协同联动和联合惩戒机制,监督支持涉市政建设、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等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审结涉“两违”案件165件。助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行政争议风险提示,发出司法建议20份,深化“五位一体”以庭代训常态化新机制,组织庭审观摩和庭后座谈285人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上升、败诉率逐年下降。
二、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高站位担当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南平、法治南平建设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强化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一审审结刑事案件13466件,判处罪犯18660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1006人。坚决维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侵财犯罪案件4133件和“醉驾”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5223件。深化禁毒斗争,审结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以及容留他人吸毒等犯罪案件683件,判处罪犯857人。严惩涉众型经济犯罪,从重从快审结电信网络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件589件,为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1亿元。严惩涉疫犯罪,审结涉疫刑事案件20件,陈洁假借销售防疫物品骗取190多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75件,其中被告人原为省管干部2人、市管干部3人,中院审结龙岩市委原书记黄晓炎受贿案、省安监局原局长陈炎生受贿案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加大行贿犯罪打击力度,审结行贿、介绍贿赂案件19件。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全面推进“六清”行动,挂图作战、重拳出击,圆满完成专项斗争三年目标任务,8个集体和17名个人受到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表彰。一审审结涉黑恶案件108件657人,妥善审结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周连友等13人涉黑案,依法审结吴进等24人、景怀成等18人等涉黑案,震慑黑恶势力,净化社会风气。坚持“打财断血”“黑财清底”,执结涉黑恶财产1.65亿元。坚持“打伞破网”,排查移送黑恶线索106条,发出司法建议43份,一审审结涉黑恶“保护伞”案件6件7人。建阳、邵武法院组织精干力量审理涉黑案件8件,做法成效得到上级法院肯定。及时制定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的实施办法,巩固深化专项斗争成果,重点整治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宽严相济,守好公正底线,依法从宽处理认罪认罚被告人7702名,判处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和免予刑事处罚8917人,宣告15名被告人无罪;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50件,赔偿金额1.24亿元。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9669件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47件,裁定不予减刑、假释185件;全面排查1990年以来“减假暂”案件6.3万件。推进未羁押判实刑罪犯交付执行专项整治,对4名此类罪犯予以收押收监。认真落实习近平主席特赦令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决定,圆满完成三批特赦实施工作,彰显“法安天下、德润人心”。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判处未成年犯516人,同比下降37.53%。强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法官进校区、反校园欺凌、模拟法庭等活动,引导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坚定不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高品质服务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公平正义的期待
强化基本民生保障。正确实施民法典,一审审结民事案件132144件,标的额334.54亿元。妥善审理就业、教育、住房、医疗等案件8880件,确保群众安居乐业。保障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审结涉疫案件76件,化解28件因疫情引发的合同违约等纠纷,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坚持线上线下结合,开展网上立案19832件、开庭1673次、调解4157次,做到“诉讼不打烊”;组织干警1937人次投身抗疫一线,5名干警家庭获评省、市“最美抗疫家庭”。深化家事与少年审判融合发展,一审审结家事案件16702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4份,延平法院发出全市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促进家庭和谐;全市法院设立“少年法庭”和“詹红荔工作室”,中院成立全省首个“保护老年人权益法庭”,“一老一少”得到专门专业保护。保障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充分运用先予执行、协调和解等措施,在全省率先完成涉军停偿案件审判执行任务。强化司法救助,依法为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718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425万元。
强化执行攻坚力度。深化“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执行难综合治理大格局,执结各类案件102557件,到位金额158.88亿元,执行质效连续四年保持在全省前三位,中院获评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福州“大儒世家”系列执行案入选全国十大执行案件。建瓯、浦城法院成立执行事务中心,推进执行集约化管理。强化执行威慑,持续开展“亮剑八闽”、“根治欠薪”、“司法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等专项行动,执结涉民生案件10350件。强化失信惩戒,以拒执罪移送侦查190件218人,24058名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2315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申请修复信用。强化资产处置,通过司法网拍成交3095件,金额40.69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59亿元。
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全市法院与27个部门、行业强化诉非联动,聘请特邀调解员555名、特邀调解组织178个。邵武、顺昌、松溪法院将诉非联动中心嵌入当地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或综治中心,建瓯法院打造“百姓说理之家”调解品牌,中院“四一四立”无差别诉讼服务模式、延平法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化解机制在全省推广,武夷山法院“513”涉旅审判工作机制被新华社专题报道。推进诉源治理,诉前化解纠纷18093件。建阳法院构建全类型诉源治理与速裁快审快执闭环机制,实现诉源案件下降。积极化解涉诉信访矛盾,坚持领导每日常态接访和每月15日集体大接访,处理来信来访2397件,当场化解率68.70%。坚持强基导向,深化人民法庭建设,统筹优化法庭布局,新建和改造12个人民法庭,调整3个综合性法庭为专业化法庭,以专业精深服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全市20个人民法庭审结案件36151件,占基层法院结案总数的14.06%。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审结扶贫领域腐败、农资造假等侵害群众利益犯罪案件205件,妥处涉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农产品产销等案件563件;落实结对帮扶,帮助6个贫困村实施精准扶贫,实现40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面脱贫。
四、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创新,以高赋能举措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制度,健全专业法官会议与审判委员会衔接机制,细化院长、庭长、法官审判权力责任清单,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全市法院院、庭长带头办案165692件,占结案总数的57.92%。推进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等职务序列改革,遴选员额法官98人,晋升法官等级328人次。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完成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执行“三项规程”,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中院成立“司法协同创新中心”,推进工作创造性落实、创新性发展。
优化审判运行监管。完善“六位一体”新型审判管理体系,加强“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做到放权不放任。健全“分调裁审”机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67867件。深化审级职能定位,强化一审查清事实和二审、再审监督纠错功能,审结一审案件148588件、二审案件11457件、再审案件1417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74%,一审、二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占99.15%。选任852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9681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89.57%,司法民主不断增强。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发挥律师参与调解、接待信访、释法答疑等作用,共促司法公正权威。
强化智慧法院建设。坚持信息化平台融合应用,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推行大数据分析、无纸化办公,为公平正义提速增效。全面升级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完善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12368热线等平台建设,在线提供立案、保全、鉴定、开庭、调解等服务,实现智能导诉、风险评估、案件查询、文书打印等功能一体集成。强化科技赋能,建成101个科技法庭,与看守所共建14个远程视频提讯室,让庭审更加安全便捷。实行司法辅助事务集约化、智能化办理,与邮政公司合作设立集约送达服务中心,送达成功率达87.69%。五年来,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投入8381万元,中院武夷新区审判法庭建设稳步推进。
弘扬司法正向能量。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让案件审判成为生动的法治公开课。顺昌法院判处侮辱消防烈士的被告人有期徒刑并责令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坚定维护烈士尊严荣誉。坚持司法公开,裁判文书上网180072篇,庭审直播39144场,文书上网率位居全省法院前列。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司法六进”、巡回审判、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2597场次,发放宣传手册36万份,让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走进百姓生活。中院、政和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得到最高法院通报表扬。
五、坚定不移坚持全面从严,以高素质标准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突出政治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开展新思想学实深化行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等,铸造绝对忠诚政治品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着力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中院“4150”党建工作机制荣获全省机关党建创新项目三等奖,光泽法院创建“近邻·党建”纠纷评理机制,政和法院创新“1235”党建工作机制,推进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互融互促。
狠抓队伍建设。突出政治标准,组织实施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升工程,解决好党员干警立场观点、融会贯通、贯彻落实等问题。坚持实干导向,优化队伍结构,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和干部轮岗交流,推动形成“源头活水”。注重能力培养,举办各类培训班341期,培训3.87万人次。推进审判精品工程建设,46个案例入选最高法院、省法院典型案例,中院《南平审判》获评“全国法院优秀期刊”。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开展司法警察“实战化训练年”活动,训练水平成为省法院考核标准。坚持典型引领,持续弘扬廖俊波精神和詹红荔精神,涌现出了“全国模范法官”郑世文、“平安中国建设先进个人”黄佶喆、“廖俊波式好干部”刘小华和“詹红荔式好集体、好法官”等一批先进典型,詹红荔等4人获评“新时代福建法院英模”,103个集体、208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中院连续四届蝉联“省级文明单位”。
从严正风肃纪。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两级法院同步谋划、上下联动,推动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积极回应群众需求,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170个,落实和答复群众信访投诉600余件;坚持“小切口”整治“大问题”,靶向整治顽瘴痼疾160个,建章立制81项,中院2项制度成果入选省教整办制度汇编,全市法院11个集体、16名个人受到省、市教整领导小组表扬;坚持刀刃向内,中院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处分19人次。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禁业清单等制度,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扎紧职业风险“篱笆”。中院完成省委巡视一组和市委巡察二组联动巡察、省委经济责任审计、省法院司法巡查等反馈问题整改,全覆盖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五年来,全市法院立案查处违纪违法人员42人。
六、坚定不移自觉接受监督,以高时效改进提升法院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深入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中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执行、民事审判、刑事审判、生态司法等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和代表意见建议。全市法院接受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专项视察调研79次,邀请各级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665人次,办复代表建议43件,充分吸纳转化代表意见。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中院每年向市政协通报年度工作情况,密切与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联系,全市法院办复委员提案19件。深入贯彻监察法,自觉接受监察监督。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妥善办理抗诉案件和检察建议。广泛接受新闻媒体、人民法院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民意沟通,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全市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监委、检察院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五年来,我们更加深刻体会到,做好人民法院工作,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毫不动摇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司法依靠人民、司法为了人民;必须坚持服务保障大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必须坚持依法中立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坚持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司法更加公正高效权威;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打造正气充盈、素质过硬的法院队伍。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仍然存在差距和不足。服务大局的理念、能力和水平仍需提升;司法质量效率、诉讼服务水平、基层基础建设仍需强化,诉源治理减量、切实解决执行难等工作还要加大推进力度;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政策落实不尽平衡;干警整体素质能力有待增强,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的工作安排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市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以落实南平法院高质量跃升发展(“2345”)工作思路为抓手,更高水平推进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和司法改革等各项工作,努力在新的赶考路上交出更加优异的答卷。
一要坚持“三项引领”,争创“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坚持思想引领,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拓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始终牢记“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建引领,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增强先进性、纯洁性、创造性为着力点推进党的建设,实现党建与审判融合发展。坚持典型引领,深化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见贤思齐、建功立业。
二要突出“三项重点”,保障加快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以更高站位推进生态司法保护,保障生态环境、产业、产品、人文协调发展,重点服务武夷山国家公园建设。以更实举措加快营商环境建设,坚持“五商原则”,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精准服务、高效司法、公正审判、善意执行,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更优质效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府院良性互动,落实“五位一体”以庭代训常态化新机制,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同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三要强化“三项机制”,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强化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机制,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南平、法治南平。强化民生保障机制,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进诉源治理、诉非联动和诉调对接,妥善审理各类涉民生案件,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守护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强化司法定分止争机制,提升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夯实基层基础、助推乡村振兴的功能作用,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四要深化“三项改革”,实现法院工作高质量跃升发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强化人员分类管理,推动落实改革政策,提升审判质量效率。深化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强化审判权力运行监管,加强审判监督指导和法律适用统一,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深化提质增效升级改革,通过理念引领、机制创新、管理优化、科技赋能,释放全市法院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实现主责主业和整体形象进位升阶。
五要推进“三项建设”,锻造新时代过硬司法铁军。推进司法能力建设,健全司法职业培训与素能提升机制,加快高层次审判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以司法廉洁确保司法公正。推进法院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要求,中院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单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使命需要新担当。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部署要求,攻坚克难、勇毅前行,忠实履职、真抓实干,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富美新南平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