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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揭晓!他们被授予“福建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发布时间:2022-09-29 09:23:22 打印 字号: | |

2022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第三届福建省审判业务专家评选活动。经过申报推荐、资格审查、专业评审、评选委员会评议、省法院党组审定、公示等程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授予一批同志“福建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南平法院6位法官荣列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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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执笔人和主要参与人完成2项福建法学会调研课题和1项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在《人民司法》等核心期刊上先后发表5篇论文及案例,在《福建审判》《调研内参》等各类刊物上发表调研、论文和案例十余篇,多次在中国法学会、最高法院、省法院举办的各类法学征文活动中获奖。审理的刘某与武夷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履行建设规划中市政道路法定职责案入选《中国法院2022年度案例》。2021年被确定为全省法院调研人才,获嘉奖4次,记个人三等功1次。

近年来,承办了较多有较大影响的涉黑涉恶,骗取出口退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新型、疑难复杂案件,撰写的多篇论文、案例发表于《人民司法·案例》《人民法院案例选》《福建审判》《法院调研内参》等国家级、省级刊物。2021年入选全省法院系统扫黑除恶审判专家库成员,获嘉奖4次,记个人三等功1次。

主审了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全国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被最高法院评为“2015年全国法院十大环境侵权典型案例”,被《人民日报》评为改革开放40周年40个“第一”案件,该案判决书在首届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中评为特等奖。审理的被告人伍某等15人涉生态恶势力团伙犯罪案,被最高法院评选为“2019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在《中国审判》《人民法院报》《福建审判》等国家、省级期刊上发表论文、案例十余篇。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记个人三等功2次。

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二十余年,其承办的被告人向某兰、蒋某华等人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非法拘禁案,被告人人数之多、涉省范围之广创下福建省刑事案件审判之最。撰写的多篇调研、案例发表于《刑事审判参考》《福建审判》等刊物。先后荣获福建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福建省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法官、新时代福建法院英模等称号。

长期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审理的被告人王某波等人贩卖毒品案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庭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主审了一批涉黑恶案件,质量高、效果好。注重审判经验的思考与总结,撰写10多篇案例、论文发表于《人民法院报》和《福建法学》《福建审判》《法院调研内参》等刊物。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南平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建阳区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

连续三年办案数及绩效居全院第一,主审的武夷山某茶业有限公司等诉陈某等名誉权纠纷案获评“全国法院系统2020年度优秀案例分析”优秀奖,并入选全省法院“参考性案例”。先后撰写50多篇调研、论文、案例分析,主笔完成1项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4篇案例分别被《人民司法》等刊物采用,3篇论文在全省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获奖。先后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新时代福建法院英模,记个人三等功1次。


 
责任编辑:b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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