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院定于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张有裕与被上诉人康金星追偿权纠纷一案。
2、本院定于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上午八时四十分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张远禄、明平莲、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被上诉人黄水元、宜章县百盛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武支公司、福州行然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六一支公司、林小勇、林家祥交通肇事罪一案。
3、本院定于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柘荣县华日茶厂诉被告柘荣县人民政府、第三人柘荣县自然资源局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系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