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院定于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江苏峰峰鸿运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被上诉人南平市应急管理局罚款一案。
2、本院定于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下午十五时整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分公司与被上诉人张丽华、曾小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3、本院定于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厦门爱亦锐光学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陈义潇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4、本院定于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下午十五时整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邵武市正明针织服装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徐丽英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