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院定于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下午十五时整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申请人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与被申请人林景勇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
2、本院定于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上午十时整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福建龙盛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朱会芳劳动争议一案。
3、本院定于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下午十五时整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林威、陈新斯琦与被上诉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建瓯市供电公司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一案。
1、本院定于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下午十五时整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申请人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与被申请人林景勇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
2、本院定于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上午十时整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福建龙盛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朱会芳劳动争议一案。
3、本院定于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下午十五时整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林威、陈新斯琦与被上诉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建瓯市供电公司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