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院定于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一日下午十五时整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大连嘉玲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建瓯金俊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
2、本院定于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一日下午十五时整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陈溪与被上诉人南平天禾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3、本院定于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一日上午十时整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叶祖寿盗窃罪一案。
4、本院定于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一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杨新兰非法经营罪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