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声声辞旧岁,总把新桃换旧符。千百年来,只要有华人的地方,都不约而同地把燃放烟花爆竹当作过年时不可或缺的文化符号加以传承。穿戴一新,品尝佳肴,耳边还得萦绕着阵阵爆竹声,这才是中国人“过年”的标准。
记忆中,在农村临近过年时,大人们虽然手头拮据,但用于买年炮的钱总不会少,早早准备好足够的爆竹,恪守着燃放爆竹的传统规矩:什么时辰隆重,燃放的是“1000响”;哪个时辰应景,点一串“200响”即可……这些都有讲究。孩童们如果过年没有炮仗可放,那他会好长一段时间在伙伴中抬不起头来,这个年也就过得索然无味,留下长长的失望。中国人过年不放爆竹,仿佛请客吃饭缺了美酒一般,少了就没有气氛。即便如今,在农村过年听到爆竹声,不但不觉着吵,反而衬出山村的幽静。
自从农民兄弟们洗脚上岸进城,纷纷住进了电梯商住楼后,燃放爆竹的习俗才显现出“水土不服”。密闭的楼道活像个炮筒,加大了爆炸声的分贝,震得整栋楼房乱颤。千百年来老祖宗留下的“遗产”受到了质疑,人们开始争论有无存在的必要了。上世纪九十年代末,笔者居住的这座小城敢为天下先,列举出燃放烟花爆竹之种种危害,并率先站出来要向这“陈规旧习”宣战,以地方法规的方式出台了禁止在城区内的一切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广为宣传。春节期间,又动用大批警力在各个角落严防死守,意欲毕其功于一役,彻除此陋习。无奈人们的观念是如此根深蒂固,禁放的阻力远超倡导者想象,虽然已在源头上禁止了烟花爆竹的销售,但人们还是想着法偷偷地从外地带进来。运输夹带可是悄无声息,警察搜查也难以应付。但毕竟燃放时爆竹总是要发出响声的,无从掩饰。那处处响起的爆竹声变成了报警器,引来警察而自投罗网。可即使禁放的态度如此坚决,攻势如此强大,也仍有为数不少者为坚守“传统”而不惜以身试法。那年春节,小城的爆竹声仍是此起彼伏,有限的警力在城区的大街小巷四处奔忙,疲于应付,把警察兄弟累得晕头转向,其结果仍就是顾此失彼,防不胜防。个别不走运的燃放者被警察抓了现行,有的还因此在铁窗中度过春节。即便这样,也未能彻底泯灭一些人燃放爆竹的欲望冲动。这项超前的禁放规定实施了一年后,就尴尬收场。据闻全国其他大地方出台的禁止燃放令也遭遇到相似的命运。可见,禁炮之难堪比禁止吸烟。就连号称法治榜样的美国,在其法治进程中也曾遭到同样的际遇,1917年,美国国会将禁酒令写入宪法修正案,结果遭到瘾君子们的顽强反抗,他们也采用“农村包围城市”的战略,开展了一场人民战争,使得禁酒令形同虚设。国会最终在1933年废除了该修正案。孟子曰:“徒法不足以自行”,然也。
如果撇开因习俗形成的文化惯性,而纯粹付诸理性加以思考,当属百害而无一利的陋习。首先直观可见的是燃放之后留下的满地飞舞的纸屑,在眨眼间让整洁干净的环境化为一片狼藉,较之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有过之而无不及。每当节日的夜晚,看到大街上清洁工在昏暗的灯光下佝偻着身子一遍遍清扫爆竹碎屑时,心里总会产生许多感叹;其次是燃放后弥漫的烟尘,对原本脆弱的空气质量又是雪上加霜,况且呛鼻的有害气体,对人们的呼吸道产生了强烈刺激;再者是燃放爆竹极易引发火灾危险。春节期间,当成列的消防车在不经意间鸣着刺耳的警笛在市区呼啸而过时,让人不禁心惊肉跳,给节日中的人们增添不祥之感。更令人痛心的是烟花爆竹造成的伤害事件屡有发生。
也许爆竹与福运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观念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怀疑,也许具有社会公共意识的们越来越多,市民的文明程度越来越高,而燃放爆竹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危害,却让更多的人感同身受。随着人们的思想观念的不断更新,节日形式和内涵越来越丰富多彩。“过年放炮”的成规习俗已开始逐渐在人们的观念中动摇,越来越多的人更愿接受没有烟花爆竹的年味。网络上每年都有讨论禁炮的帖子,已呈“东风压倒西风”之势。
让人欣慰的是,人们这些观念的变化并不是法律法规强制约束的结果,而是潜移默化渐渐形成的。一个人的文明素质的提升是一个日积月累的过程,不可操之过急。百余年前的民国时期,文有留洋博士辜鸿铭,武有大帅张勋辫子军,是时满清早已灭亡,但脑壳后的“猪尾巴”始终拖着。习惯的力量总是会留下些许印记的,一时半会儿是割不干净的,在这方面管理者不该染有“洁癖”。
火药是我国的古代四大发明之一,鲁迅先生在《电的利弊》一文中写到:“中国发明了指南针,外国引进后用于航海指向,中国却作罗盘看风水;中国发明了火药,外国用火药制造子弹御敌,中国却用它作爆竹敬神。”这犀利的话语今天读来仍令人玩味。有人把烟花爆竹视为国粹加以宣扬,可这样的国粹想来实在没什么值得称道之处,无非是一阵“噼噼叭叭”的乱响之后,留下一地纷飞的碎屑和一阵呛鼻的硝烟味外,剩下的就是萦绕在耳涡的 “嗡嗡”声,这样的国粹宁可少些的好。
今闻爆竹声已“稀”,他日爆竹声当“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