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院定于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五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福建省建瓯市立医院与被上诉人谢财妃、管绣韩、管梁华、吴雅仙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
2、本院定于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五日下午十五时整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温望伟与原审被告人刘际旺、魏继龙、魏智超、陈权、魏春彪、陈文杰、蔡求针、陈富强、陈万亮、雷德豪、魏春柳、包明明、林奇贡、魏春枫、蔡东杰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一案。
3、 本院定于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五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朱生造诉被上诉人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本养老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