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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3-18 16:20:05 打印 字号: |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巡察四组于2024年3月18日起对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为期40天左右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巡视工作方针,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部署,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南平工作四个方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标省委深化拓展“三争”行动、市委细化实化“五增”目标要求和“三大攻坚行动”,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四个聚焦”,突出“见人见事见效”,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精准发现和推动解决影响制约被巡察党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主要问题、瓶颈问题,重点监督检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以及落实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三、联系方式

组 长:张梓全

副组长:  

联系电话: 19905093802(受理时间8:00—18:00)

邮政信箱:福建省南平市A094号信箱

同时,在市法院办公楼负一楼和七楼电梯口设置巡察联系信箱。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南平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市法院和有关部门处理。

中共南平市委巡察四组

2024年3月18日


责任编辑:b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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