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院定于二〇二四年五月九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吴湖与被告南平市建阳区达悦斯百货店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系列案。
2、本院定于二〇二四年五月九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吴湖与被告南平市建阳区达悦斯百货店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
3、本院定于二〇二四年五月九日下午十五时整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申请人吴艺婷与被申请人福安市旺久电子产品经营部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
4、本院定于二〇二四年五月九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武夷山市鹏远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诉被上诉人国家税务总局武夷山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武夷山市税务局征缴税款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