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院定于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陈泽财与被上诉人岳文杰、原审第三人武夷山市崇安岩茶厂、武夷山市武夷街道黄柏村村民委员会合同纠纷一案。
2、本院定于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蔡辉与被上诉人胡苾岑、金涛、原审第三人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延平分公司相邻关系纠纷一案。
3、本院定于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赵均与被上诉人陈从斌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4、本院定于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邱光基与被上诉人吴友荣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5、本院定于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应邦禄故意杀人罪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