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院定于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申请人胡松柏与被申请人深圳融信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
2、本院定于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陈丽玉与被上诉人福建省建瓯市建安街道办事处东门村民委员会水碓村民小组不当得利纠纷一案。
3、本院定于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福建瓯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诉被上诉人南平市农业农村局、南平市人民政府扣押财物一案。
4、本院定于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南平市建阳区恒洁清运服务有限公司诉被上诉人南平市建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原审第三人林强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