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邵武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四级法官谢思收到一封邮件,打开一看,原来是申请人从420公里之外寄来的一封感谢信。
申请人是一起持续了10多年的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当事人。2013年11月25日,由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邵武市某机械贸易公司尚欠厦门市某公司货款254.7万余元,并明确分期偿还,林某、林某凤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约支付款项,还应支付按未付款项10%计算的违约金。
因邵武市某机械贸易公司、林某、林某凤未履行还款义务,厦门市某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由于被执行人的财产在邵武法院辖区,厦门海沧法院便委托邵武法院代为执行,邵武法院于2014年5月27日立案,经采取措施执行到位22.63万元。后因种种原因,案件以“终本”方式结案。
2023年5月5日,案件恢复执行后由谢思负责,通过拍卖被执行人房产(之前因设定抵押权未推拍)、提取退休工资、保险现金价值等执行手段,共执行到位35.19万余元,尚余货款196.88万余元。
“因被执行人邵武市某机械贸易公司未生产经营、无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林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林某凤除每月提取退休工资收入500元外也无财产可供执行,所以在恢复执行的情况下,该案依旧在很长时间内不能执结。”谢思再次对案件材料进行梳理研究,并在多次摸排走访后决定组织调解。
虽然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可以调解,但一开始给出的金额存在很大差异。
“我们是真的没有钱了,最多只能一次性出30万元。”
“如果只有30万元,那谈都不要谈,还差那么多。”
双方当事人态度坚决地表明了自己的想法。在金额差距较大的情况下,谢思没有退缩。
“其实双方都很想把这个事情早点解决,调解希望还是很大的。”谢思决定迎难而上,一次次不厌其烦地与双方沟通,不断调整调解方案,寻找让双方当事人都能接受的“两全之法”。
调解到后期,被执行人先松了口,表示最多能一次性支付50万元,而申请人表示需要60万元。“案件调解到现在,双方差距已经不大,若调解失败,则非常可惜。我再努力一把,应该可以成。”谢思再接再厉,不偏不倚地站在一个中间立场与双方再次沟通。
沟通中,谢思向申请人再次强调被执行人财产现状,并告知其若调解失败,案件将再次进入“终本”程序。
“我们也看到了对方的诚意,只是希望在5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几万元,互相退一步,给彼此一个台阶。”申请人表示。
谢思心中了然后又和被执行人沟通:“你看,他们也没有狮子大开口,已经放弃了很多案款。现在你只要再加上几万元,就可以结案了……”
最终在谢思锲而不舍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于今年6月6日以一次性支付52万元达成执行和解,次日便履行完毕。至此,该案件历时11年终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