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院定于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下午十五时整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顺昌县宝红绿色食品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2、本院定于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上午十时整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邱碧丽与被上诉人王蓉、原审第三人李可春赠与合同纠纷一案。
3、本院定于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下午十四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曾昌武与原审被告人张凤妹、吴少奴开设赌场罪一案。
1、本院定于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下午十五时整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顺昌县宝红绿色食品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2、本院定于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上午十时整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邱碧丽与被上诉人王蓉、原审第三人李可春赠与合同纠纷一案。
3、本院定于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下午十四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曾昌武与原审被告人张凤妹、吴少奴开设赌场罪一案。